傳…證人熊瓶

  今年之前所服務公司的老闆和之前資訊同事有些糾紛,所以在年初時整組的資訊人員在同一天被資遣,不僅僅當月薪資沒領到,就連年終獎金也沒發(據聞是公司裡所有人都沒年終),連資遣費也擺明了不給(雖然有經過調解會調解並判要付,前公司也因此被罰了一筆錢給政府)奇怪了!這筆錢應該是要先給員工的吧!怎麼優先順序會是先給政府呢?可憐的舊同事們連一個子兒都沒拿到!法律真是有錢人的玩意兒!~~還好我早先離職,躲過了這場風暴!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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